《给人民日报编辑部的一封信》是林昭最重要的文章之一。
她选择在1965年7月14日起笔书写,因为这是法国大革命中巴士底狱被攻占的一天。林昭用五个月完成了这封长达 137 页的信。文章用墨水写成,林昭用自己的鲜血在上面盖了一个 "昭 "字印章。信写完的同一年,林昭以反革命罪判刑20年,1968年4月29日,改判死刑,同日执行枪决,时年 36 岁。
这篇14万字的文章全面表达了林昭的政治信仰。关于她的抗争目标,她写道:
“只要生活中还有人被着奴役,则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那奴役他人者同样地不得自由!然则身受着暴政奴役切肤之痛再也不愿意作奴隶了的我们,是不是还要无视如此悲惨的教训而把自己斗争的目的贬低到只是企望去作另一种形式的奴隶主呢?”
“我们所从事这场战斗之崇高的整体目的决定了我们不能泛泛地着眼于政权!——我们的战斗目的不应该更不可能单单是一个政权的转移问题!” “我们为的是使中国从此永远不要再有皇帝!"
关于抗争手段,虽然坚定战斗的信念,对于是否使用暴力,她的态度则是:
“作为一个基督徒、一个奉着十字架作战的自由志士,在我看来:杀灭共产党并非反对以至清除共产党的最好方法”。
学者艾晓明特别对林昭信中的女性主义视角作了分析。林昭在信中不仅陈述了女犯与男犯不同的性别经验,对于性别与政治的关系也有正面论述。不仅如此,林昭特别提到自己的行动“大多源于直觉——感性,而非理性”。艾晓明指出,女性主义理论意识到重理性轻情感的父权制根源,并且父权制极权就是通过排斥感情将人变成满足其政治需要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她认为林昭所调度的感性资源其实正是反极权的能量。更多分析请参见
艾晓明的《林昭遗稿研究之一:提篮桥里的狂人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