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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忠(1947—),上海人。刘父为民国时期士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被打为历史反革命。1957年,刘兄刘文辉也因在整风运动中举报其厂长而被打为右派。1966年文革爆发,刘文辉针对《人民日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写下一万字的《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号召人民起来抵制文革,后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他被认为是文革中最早被公开处决的政治犯。刘文忠因为帮助抄写文章也作为同案犯被捕,在看守所关押两年四个月,后又因要为哥哥报仇等言论,以及在看守所参加读书会被判处七年徒刑。刑满释放后,因仍戴着“反革命”帽子,被送到劳改农场劳动,直到1979年2月获平反回到上海。
1980年代刘文忠开始创业成为商人。据记者江雪记录,2003年6月,刘文忠第一次读《古拉格群岛》。当读到该书的开篇语“献给没有生存下来的诸君,要叙述此事他们已无能为力。但愿他们原谅我,没有看到一切,没有想起一切,没有猜到一切”,刘文忠决定不再做生意,而是完成哥哥的遗愿,思考哥哥的问题:社会主义在这个世界上会长出什么样的果子来。为此,他游历了108个国家,其中40多个是实行或实行过社会主义的国家,包括朝鲜、古巴、前苏联解体后的各国等。通过考察当地的社会制度,写成《新海国图志》以及百国游记《反思吧,中国》。刘文忠还专门为哥哥刘文辉写了《反文革第一人及其同案犯》一书。